通知公告

关于青教公寓剩余电费退还登记的通知

2020-06-10 12:03  点击:[]

青教公寓相关教职工:

凡近期腾退青教公寓,且需要办理剩余电费退还工作的教职工,请尽快到青教一公寓收费大厅办理电费退还登记手续,退还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至6月15日,逾期将不予办理。办理登记时,需提供如下资料:

1.房间号;

2.手机拍一张剩余电量的照片;

3.最后一次缴纳水费的收据;

4.经与财务处协商电费退还采取银行卡退费的形式,登记时需提供一份中国银行储蓄卡账号和持卡人姓名。

望各位老师相互转告,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。

联系电话:86168205


后勤服务集团 国资处

2020年6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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